1、认同学校教育教学理念,特别是规范化管理、高效课堂、全员育人、特色化办学方面。
2、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(特别优秀可以放宽),有公立学校工作经验或全国知名民办中学工作经历,中级及以上职称、能当班主任(含应届大学生)、教研组长的优先。
3、有较强的课堂掌控能力、教育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,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程;
4、有毕业证、学位证、高中教师资格证,普通话已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(应聘语文教师的需达到二级甲等),英语水平达到CET-8(应聘英语教师的需通过TEM-4测试),计算机水平达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即可;
5、教学能力突出,取得过优异教学成绩者或有过省级荣誉(含市级、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)可适当放宽条件.